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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年 4 月 11 日,江苏省发改委发布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从上网模式、备案、并网、乡村开发、安全五大方面推出突破性政策,为分布式光伏发展扫除障碍。以下是政策核心要点及通俗解读:
一、上网模式放宽:怎么用电、怎么卖电,企业自己说了算
一般工商业项目:自发自用 “无上限”,余电上网更灵活
企业可根据实际用电需求,自由选择 “全部自己用”“部分自用 + 余电上网” 或 “全额上网”,不再受固定比例限制。比如工厂白天生产时多用电,晚上停工时多卖电,最大化电费节省与售电收益。
大型项目:可 “变身” 集中式电站,模式还能改一次
超过传统分布式容量限制的大型工商业项目(如园区、厂区),可按 “集中式光伏电站” 备案,享受 3 种上网模式选择权,且允许并网前变更一次模式(例如从 “自用为主” 改为 “全额上网”),灵活适配用电变化。
特殊场景:“跨界” 备案拓宽应用边界
设施农用地屋顶、高速公路、农村道路等场景的项目,可自主选择按 “工商业” 或 “集中式” 备案;村集体办公楼光伏项目,可按 “非自然人户用” 备案,让农村公共资源开发有章可循。
存量项目过渡:老项目 “新旧政策可选”
2025 年 1 月 23 日前备案的项目,若在 5 月 1 日前并网,仍按原政策执行;未并网的非自然人项目可合并备案变更,避免政策 “一刀切”。
二、备案管理简化:门槛降低,监管变严
备案材料 “做减法”
企业只需提供项目名称、投资主体、规模等基本信息,地方政府不得额外增设审批门槛,告别 “备案难”“材料多” 问题。
严打 “借名备案” 乱象
电网企业需核验自然人身份,2025 年 1 月 23 日后,非自然人项目(如企业、村委会)若冒用 “户用光伏” 名义备案,电网将不予受理,从源头杜绝 “钻政策空子” 行为,维护市场公平。
三、并网消纳优化:解决 “并网难”,用电高峰优先保障
电网容量 “透明化”
电网每季度公布可接入容量、接入点及技术要求(首批信息 2025 年 7 月 5 日前发布),企业可提前规划布局;若容量不足,每月公示排队顺序,但全额自发自用项目无需排队,优先接入(比如工厂自己发电自己用,电网优先开通 “绿色通道”)。
流程 “线上化” 提速
接网申请、方案答复等环节全程线上办理,减少跑腿和等待时间,并网效率预计提升 50% 以上。
项目需 “智能化” 配合
企业需与电网协同,让光伏项目具备 “可监控、可调节” 能力(如实时上传发电数据、接受电网调度),增强电网对分布式电源的调控能力,避免 “并网后难管理”。
四、整村开发支持:光伏进村,农民和村集体双增收
鼓励 “整村推进”
支持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单位开发户用光伏(非自然人主体),比如村委会统一建设,农民屋顶入股,收益按比例分配,既增加农民收入,又壮大村集体经济。
金融工具助力
引入绿色贷款、REITs(不动产信托基金)等融资方式,解决农村项目资金难题;严禁强制农民 “配套产业” 或变相收费,保障农民自愿参与、公平受益。
五、安全管理强化:谁投资谁负责,政府全程监管
企业是第 一责任人:项目投资方需确保建设质量,遵守安全标准,比如使用合格设备、规范施工,避免屋顶光伏漏雨、短路等隐患。
政府跨部门监管:发改、能源、住建等部门联合监管,覆盖项目建设、运行到退役的全生命周期,筑牢安全底线。
政策带来哪些好处?
企业门槛降低、收益更高:灵活用电模式让工商业项目 “省钱 + 赚钱” 双提升,大型项目备案更便捷,吸引更多企业投资光伏。
农村光伏成新亮点:整村开发政策推动光伏与乡村振兴结合,农民 “晒太阳就能增收”,村集体有了新的创收渠道。
并网更透明、更高效:电网容量提前公布,线上流程减少等待,尤其是 “自发自用” 项目优先并网,解决长期以来的 “并网排队” 痛点。
行业更规范、更安全:严打备案乱象、强化安全监管,避免低价劣质项目扰乱市场,推动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一句话总结
江苏新政通过 “放宽上网模式、简化备案、提速并网、支持乡村开发、严抓安全” 五大招,让分布式光伏投资更简单、收益更灵活、监管更透明,无论是企业、农村还是电网,都能在新能源发展中找到 “最优解”,为全国分布式光伏探索了一条可复制的新路径。